韋斯敏斯德信仰宣言
第二十六章 論聖徒相通
一、凡藉基督的靈,又藉著信與元首耶穌基督聯合的眾聖徒,就在基督的恩典、受苦、受死、復活以及榮耀上彼此有交通,並且他們既在愛裡彼此聯合,便 分享彼此的恩賜,又為促成裡面的人與外面的人互相得益處,履行公私的義務。
二、凡是被稱為聖徒的人,就當在敬拜的事上維持一個聖潔團契與交通,又當舉行其他屬靈的聚會,為求得共同的造就,又當按個人所能和所需,在物質的 事上彼此幫助。 這種聖徒相通,要按照神賜的機會達於各處一切稱呼主耶穌之名的人。
三、聖徒與基督一切這種交通,決不是分享基督的神性,或在任何一方面與祂平等,這種主張是不敬虔的褻瀆。聖徒彼此相通無損各人對自己所有物,擁有 的權利或所有權。
二、凡是被稱為聖徒的人,就當在敬拜的事上維持一個聖潔團契與交通,又當舉行其他屬靈的聚會,為求得共同的造就,又當按個人所能和所需,在物質的 事上彼此幫助。 這種聖徒相通,要按照神賜的機會達於各處一切稱呼主耶穌之名的人。
三、聖徒與基督一切這種交通,決不是分享基督的神性,或在任何一方面與祂平等,這種主張是不敬虔的褻瀆。聖徒彼此相通無損各人對自己所有物,擁有 的權利或所有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