韋斯敏斯德信仰宣言
第二十七章 論聖禮
一、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記號與印證,由上帝直接設立,為要表徵基督和祂的恩典,並確認我們在祂裡面有分;又在屬教會的人與世界其餘的人之間設立一可 見的區分;並且按照上帝的話,在基督裡嚴肅地(敬拜)服事上帝。
二、在每一聖禮中,在「記號」與「記號代表的實體」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,或說聖禮上的聯合;因此一個聖禮的名稱與功效可歸給另一個聖禮。
三、正確施行聖禮時顯出的恩典,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甚麼能力,也不是因為施行聖禮的人敬虔或意志使它有能力,而在於聖靈的工作,和基督設立聖禮的 話,這話包含
(1) 吩咐人要施行聖禮,
(2) 應許給那按理領受聖禮者受益。
四、我們的主基督在福音書中設立了兩個聖禮,即洗禮和聖餐;除了正式按立的傳道人 (牧師) 外,任何人不得執行這兩個聖禮。
五、舊約的聖禮就它所表徵與顯明的屬靈實際,與新約的聖禮在本質上相同。
二、在每一聖禮中,在「記號」與「記號代表的實體」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,或說聖禮上的聯合;因此一個聖禮的名稱與功效可歸給另一個聖禮。
三、正確施行聖禮時顯出的恩典,不是因為聖禮本身有甚麼能力,也不是因為施行聖禮的人敬虔或意志使它有能力,而在於聖靈的工作,和基督設立聖禮的 話,這話包含
(1) 吩咐人要施行聖禮,
(2) 應許給那按理領受聖禮者受益。
四、我們的主基督在福音書中設立了兩個聖禮,即洗禮和聖餐;除了正式按立的傳道人 (牧師) 外,任何人不得執行這兩個聖禮。
五、舊約的聖禮就它所表徵與顯明的屬靈實際,與新約的聖禮在本質上相同。